亳州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来源:亳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 亳州报社 发布时间:2007-05-02
今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受益农民将达到80%以上,明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将基本覆盖全市农村居民。
按照人均50元的筹资标准,各县区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置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原则上,乡镇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200元,县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300-400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为500-600元,每位参合农民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为1.5万元,平均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30%。
从今年起,我市将用两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启动新型合作医疗的县区,同步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着“先学生,后其他居民,先城区,后乡镇”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面。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今年上半年,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18周岁以下其他非在校居民全部参保,每人每年90元,18周岁以上非职工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80元,其中省财政厅补助每人每年30元,县区财政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其余个人承担;蒙城县、谯城区今年下半年辖区内城镇居民全部参保。涡阳县、利辛县今年可以先启动城区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争取明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
今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目标是:覆盖面将达到50%,年底登记参保人数达到8万人,争取2008年年底将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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