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背景 2001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4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又将“依法治理违法医疗广告”列为工作重点。2001年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一次检查中,医疗服务广告占检查广告总数的一半,其中违法或涉嫌违法医疗服务广告比例高达70.34%,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62.72%。被检查药品广告违法或者涉嫌违法药品广告比例为54.47%,占检查发现违法广告总量的24.34%。5月11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整顿医疗广告,并提出暂停审批医疗广告,对不按核定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什么医疗机构,都要依法查处。
但在2002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广告监测又进一步显示,医疗服务和药品广告违法相当严重。在检查的368条医疗广告中,有326条是违法或者涉嫌违法广告,违法(涉嫌违法)率高达88.59%,占检查发现违法(涉嫌违法)广告总数的62.69%。药品广告的违法(涉嫌违法)率为66.67%,占检查发现违法(涉嫌违法)广告总数的16.92%。
涡阳县人口135万,拥有涡阳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中医医院、县防疫站、保健站、计生站以及其他乡镇医院、个人医院或诊所等,共同担负着涡阳县人民保健和生命的护卫。但多年来 涡阳县境内医药广告管理极为混乱,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健康,已经确实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具体表现如下:
一、打着××医院或医疗机构的旗号,实际上是个人承包经营
不少小型医院或医疗机构,因缺乏过硬的医疗技术或缺少医疗设备,就把一部分科室承包给个人经营,而这些承包者大多数是不懂医的人。他们花钱雇上几个人,穿上白大褂,就开起了专科门诊,老百姓可不知道其中的真情。此类以性病门诊、性病广告居多。由于隐私,病人到正规医院害怕泄密,一些人就利用患者此种心理办起了一个个性病专科门诊,打出了一个个性病医疗广告。一时间,“性病”成灾,泛滥涡阳,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有些甚至把根本没有性病的人诊断为性病,本来几十元的药品可以收取上千元,从而大发横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已发出停止发布性病广告的禁令,但在涡阳境内,性病医疗广告(有时以皮肤病专科出现)依然成风。
今年初涡阳县就有一家医院为了消除此类门诊在群众中造成的极坏的影响,新的领导顶着压力,彻底铲除了该家性病门诊,挽回了声誉,带了个好头。
二、打着专家、教授的头衔,实际上是外地普通医生
据悉,在承包者人员中,大多数是普通的医生,有些甚至连行医资格都没有,广告中却称他们是从福建、河南、湖北等地请来的专家,让就诊者难以核实其真假。患者来看病,他们便装模作样地询问一番,开张药方,把不知是从哪儿弄来的药品高价卖给你。另外,虚构事实,宣称自己具有先进的设备、著名的医师等,如涡阳现有3家小型医院说从外地请来专家,引进技术以“基因检查治疗乙肝”为幌子,在电台、电视台大做广告,业内人员说其实都是坑害百姓的骗局。
三、专治疑难病症,越是难治的病越能治疗
目前的医疗广告大多是专治疑难病症的,比如癌症、乙肝、尿毒症、肺心病等等。有些病在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宣布被攻克,但这些广告却大言不惭地在广告中宣布已经攻克或有突破。这类集中表现在民间,以及外地在涡阳县境内所做的广告,如阜阳麻纺厂医院,广告称几乎什么难治的疾病在他们那都能根治,着实骗去了涡阳不少人的钱。
四、以义诊、赠送资料为名,实为促销、宣传
多家药店以义诊为名,打着"专家"和"免费"旗号,召集一些不是医生的所谓医药代表,冒充医生进行非法咨询活动。一些尚在大众媒体上以人物访谈(如专家科学论断、职员现身说法、农民实话实说等)、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机构、医师,推销自己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与普通的广告相比,这种形式的违法广告具有更大的欺骗性。此外,电线杆上、户外路牌、灯箱、店堂招贴、街头传送的各种医药广告,已经成了城市的痈疮,部分内容和图片简直是黄色垃圾,不堪入目,严重污染了市民,更直接毒害了我们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设想:
一、医疗作为特殊的服务项目,国家对其广告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按规定,所有医疗广告刊登前都要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审批文号,并在媒体出示医疗广告证明,才能刊登。对于刊登内容,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在刊登之前不准随意修改、加插内容。广告中不得有其他内容。
二、要进行行政干预,强调媒体加强自律意识,要有社会责任感,只有经过许可的合法医疗广告才能公开刊登,要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拒绝刊登非法医疗广告,要知道自身担负的社会职责。这一条,是杜绝虚假医药广告的源头。
三、卫生部门要将所有的医疗广告收集起来,凡是未经许可或有违规篡改、虚假、夸张等现象的广告,一律进行查处。县卫生、医药局、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大力整治医药广告市场,尤其对典型案例和重大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大力度,对以专科名义违规刊登广告的医疗机构、药店和诊所,其专科、店牌等要全部摘牌,清理整顿。
四、各类街头各类虚假医药广告,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如工商局要共同组成综合执法小组,按地址或电话号码追查,见一个处理一个。对非法进行医药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举办“违规医药广告展”,公开曝光。对使用绝对性语言的户外路牌、灯箱、堂店招贴、街头传送的各种医药广告要进行彻底纠正和制止。
五、卫生局要下发文件,严禁所有的药店行医。对非法"坐堂行医"的情况和行为要严肃查处。禁止打着"专家"和"免费"旗号的非法咨询活动。禁止以“会诊”、“义诊”、发布医疗信息的名义或者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变相作医疗广告。工商部门应真正地、无私地查处借“义诊”、“会诊”等名义向患者推销假冒、劣质药品、药材的行为,不只仅对涉案物品查封或扣押了事,严防过去的走后门,无关痛痒;今天查了,关门或停止,明天不查狼又来了。
六、建立“首登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首家刊登违法医疗广告的媒体依法从重处罚。实行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即未经广告审查员签字的广告不得制作、代理和发布。加强“两分开”制度建设,即新闻报道与广告严格区别,凡收取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节目均属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识。
七、治理的重点是: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医疗机构达不到基本标准,擅自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变更执业地点、增设诊疗项目;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项目;药店坐堂医的义诊、会诊等非法行径;发布虚假医药广告;使用假劣药品和非法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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