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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病人”谁来埋单?
来源:05年政协提案 作者:王化猛  李春荣  发布时间:2007-02-22

 

无钱物、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患者被医院称为三无病人。医院收治的三无病人大体可以分以下几类:一类是病倒在街头的闲杂、流浪人员;一类是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员;还有一类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病人。

三无病人来医院时既无亲人,又无钱物,可大都伤情、病情严重,需立即救治,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医院只好先行救人。但这些病人病情好转后,有的悄悄溜走,有的根本就没钱,自己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还有的所谓三无病人是故意逃费,他们来医院后留下的本来就是假地址、假姓名、假电话,让医院无法确认真实。

根据涡阳县人民医院提供的数据,医院每年仅仅120急救直接接诊的三无病人就达240多人。从近几年所收治的100余名三无病人统计看,多数病人康复后不是家属拒绝接收就是找不到接管的家庭和单位。为此县医院每年就有近30万元的医药费用成了坏帐。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一向对急危重患者坚持先抢救,先治疗,先住院,后交费的原则,这样为抢救三无病人赢得了时间,救治了他们的许多生命。但是,医院要发展,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经济是不可或缺的支柱,所以收治三无病人给每一所医院带来的压力是极大的,一方面,病人不掏钱;另一方面,医院又必须救治他们,使医院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据调研,在逃费的三无病人中,有一部分是确实没钱;而有些病人却是其亲友或者病人家庭存心逃费。有些时候,即使医院找到患者家庭或者单位,他们也表示对病人的医药费无力承担。可医院不是福利院,个别病人甚至在康复后一直在医院里“赖”着不走, 医院还要让医护人员照顾他们的生活,这样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环境。

救死扶伤,抢救危重病人第一,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提出的最基本要求。然而,医院毕竟不是慈善机构,病人理应求医问药,埋单给钱。医院拒绝收治无钱的危重病人要受到社会谴责,那么病人治病后无钱支付又该如何处理,现行法律中似乎还无相关约定。

那么,有没有办法来解决这一矛盾呢?涡阳县医院一些科主任说,医院绝非慈善机构,病人求医治病理应埋单,如果一味要求医院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出钱出力给病人免费看病,显然医院是不乐意的。因此呼吁社会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制和公共救助基金制度,完善公共卫生体系,让更多的患者不再是三无病人”。

建议:尽早建立救助机制。可由县政府出面,联合财政、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

为保证各医院能及时处置“三无病人”,使他们得到有效的医疗救助,建议由县政府出面,联合卫生、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可以由县财政每年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医治和救助全县范围内突发急病人员需送医院救治的“三无病人”。同时指定县内定点救助医疗机构。为保证专项经费合理使用,申请使用经费前,应该由卫生、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多部门先对被救助者进行确认。治疗费用最后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财政局按实际发生额核发。

恳望县政府以及各相关单位认真对待人道救助问题,协调联动,把可行方案尽早制定并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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