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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小广告令人堪忧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常怡勇 发布时间:2007-02-22

  不知从何时起,药店小广告作为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已盛行全国各地。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了解到这些小广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

  小广告问题多多
  首先是这些小广告多属非法广告,其内容和形式多有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广告法》,其散发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有的严重违反审查标准,夸大药效,用词不准确;有的没有取得批准私自举办以宣传药品为主的赠药等咨询义诊活动;有的擅自发布治疗性病、性功能障碍的药品广告;有的保健品广告私自宣传药效等。药品广告关系到大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而这些非法小广告对大众用药起到的只有误导作用。
  这些违法药品广告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市民正常的生活秩序。如今,不论是在小区居民楼门内的信箱里,还是自行车的车筐内、院门的门下面,都可以发现这种小广告。还有些广告发布者与报摊摊主勾结,把这种小广告夹进了居民订阅的合法大报中。不论你是在街上散步还是骑车前行,猛不丁就会有人把这种小广告塞到你胸前。
  这些非法小广告所宣传的药品多属“补肾”、“壮阳”和“增强性功能”等药品,其内容多淫秽不堪,用居民的话说其内容犹如一篇“黄色小说”。更可恨的是这些广告的散发者,不分男女老少,乱塞一通,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其实《广告法》早已明令禁止做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及计生用药的宣传。

  加强监管 势在必行
  加强对药店小广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散发药品广告的行为,整顿药品广告的发布秩序,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药监和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任务。重点要加强对药店文明经营行为的教育,要教育药店坚持依法经营、文明经营,依法宣传药品,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充当厂家散发违法药品广告的保护伞,切实把药店办成文明经营的场所,切实为大众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给消费者提个醒
  笔者要提醒广大消费者,一些“补肾壮阳药”及其他性保健品都是特殊商品,其内在质量不易把握,所以,如果的确需要服用该类药物,应该到正规医院或正规且信誉较好的大药店去购买,切不可在街头小店随意购买。同时,要索要购物发票,以免在出事时因缺乏证据而陷于被动。
  其实,作为一个聪明的消费者,要拒绝小广告的欺骗宣传一点也不难,只要明白越是大量做广告,将某种产品吹嘘得神乎其神者,越是不要相信和购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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