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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杂种
来源:sj 作者:折荷 发布时间:2007-02-21
第一节   


  我是杂种。
  京叭狗与狐狸狗杂交的种。

  我若有所思。
  回味苏米的女人体香及其气质韵味所形成那股特殊的、母乳般令人迷醉的轻柔与浓烈,以及她细卷长发里微漾的奶酪般可口的笑容,我充满与人类相似的惆怅。

  我变得孤僻。
  我深爱的贝贝,由于人类帮凶,惨遭黑狗强奸。

  我在十米远的地方,目睹这场浩劫。
人类以厚颜无耻围观的背影,冷漠地隔离我的绝望愤怒;以来年丰收般的嘻笑,淹没了贝贝的痛苦呻吟。

  人类在制造“纯种狗”后代,轻脆地折断了我与贝贝的爱情。

  无情是他们对狗类无谓地关爱。
  
  惟一懂我的女人苏米,爱上多情男人杜笙,把自己打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从此消失于我的世界里。

  我不能效仿人类焚琴煮鹤,对酒当歌,我只有象条狗一样地活着,象个人一样地支撑着自己。


                   第二节


我接触的第一个女人叫温倩。

  她给我洗澡象洗涮厨房器具一样,生硬而没有表情,时常还会把洗发泡沫弄到我的鼻孔和眼睛里。
  我是她五岁儿子的玩具,一条会拉撒会叫嚷的活玩具。

 温倩从未正眼看过我。我对这个三十岁的女人,只有敬佩与尊重。

人类喜欢说“溜狗”,实际上是狗“溜人”。
我每回都走在温倩前面。

劳累了一天,不愿遐想,也不必思考,所以带上狗这个道具,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人类有不能克服的弱点,心理上,需要道具;生理上,需要模具。

在草地上撒欢,云游天际般自由。
那时候我不是一条狗。我是马、虎、豹,或者其它。

我的初恋,与一只叫叮当的狐狸女狗有关。

她那妩媚的眼神永远地缠绕在我的身上;她脖子上那昂贵的狗绳,也永远地牢牢握在一位老太太的手中。

人类好象认为,高贵与体面,是这样约束而成的。

温倩家的地毯,是不断刺激我的排泄系统,我每隔十分钟会撒一次尿。哪怕只有一滴。

温倩将拿我当礼物送给了一个叫杜笙的男人。
  
  

第三节


  杜笙是个人物。
男人到那份上,不沾花草,花草也会来沾你。

去见杜笙,是温倩惟一一次带我出入体面场所——高级酒楼。
  
大厅墙壁上,有《维纳斯的诞生》,飘拂垂落的长长金发,使裸体女神风韵撩人;缀在美丽面庞上的一双大眼睛,闪动着淡淡的迷惘和哀愁。

真美!我以吠声表示赞叹。客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扫向我。
色狗!哈哈!我听到他们窃笑。

维纳斯,引发人类的,只是色欲?同理,《大卫》,只让女人欲望蠢动?

杜笙与温倩握手,摇晃着半天没有松开。

  “是它吗?真的很帅啊!”杜笙声音从很高地地方飘进我的耳朵。
  
  杜笙伸手摸我,我吐着舌头,不以为然地看了他一眼,敌意地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表情。

  他用食指点着我的鼻子,严肃地说:“不要吓唬老百姓!”

  温倩极具表演性质地笑了。
音量、音域、音长、音律和持续时间都控制得恰到好处,倾家荡产地取悦对方。

  “杜笙,可惜淘气不会说话,要不它肯定会回敬你一句:看你就不像老百姓。”

  “淘气有这样的思维和智慧,那你肯定要失业了。”

   两个人开始了人类固认为风趣的打情骂俏。

人狗类比,我不是滋味。
 
我从鼻孔里喷出一声长叹,趴在椅子上假寐。

   餐具很抢眼。
清一色的景德镇陶瓷,精致高档,白色的勺子、汤钵、菜碟、茶杯、茶壶上都描有浅蓝色的精细的春兰秋菊,牡丹芍药,工笔细腻,光洁耀眼。椅子是精雕细刻的红木艺术品,随便搬一把都可做舞台道具。

  若有若无的淡蓝色飘浮。
装点罗马教廷的壁画《黎明》被移植到这间的餐厅,覆盖整个天顶。那些人物和马匹强烈起伏的节奏和扩展动势,似是冲破了建筑,幻化出一片真正的天空。我感觉他们穿越浅蓝的色彩,全向我奔腾过来。

   这很“文化”。我倒觉得这酒楼是中西合璧的怪胎。我闷闷地趴下,继续假寐。
  
尽管两人极尽委婉之辞,我还是听出了其中的奥妙:一场体面而不动声色的交易。
  
   这天晚上我跟温倩,一个睡阳台地板,一个睡上了杜笙的床。

从此我永别了叮当。

  
  
第四节
 

  温倩隔三岔五地来。

他们故意在我的面前做爱。

人类在狗的眼里,满足了潜意识里的表演欲望,某种程度上与偷窥带来的刺激等同。
  
来杜笙家半个月后,我遇到了贝贝,那只迷人的纯种狐狸狗。

她四条纤细的腿,天生跳芭蕾舞的,行走奔跑间,优雅轻快。
眼睛细长,眼角上挑,顾盼间若秋水盈盈。那身棕色的长毛,洁净、一丝不苟。

杜笙慢条斯理地抽着烟,行走,打长长的电话,说绵绵的情话。

  贝贝是温驯的。我跟她说起过叮当,美丽绳索下那双妩媚的睛睛。

贝贝会善解人意地蹭一蹭我的头部,然后我们开始围着草地上的灌木丛奔跑。
或面对面趴在草地上,听人类大谈荒诞不经的狗经及鸡毛蒜皮。

  人类好像很懂我们。
人类不过把狗的基本特征当作本质。

我跟贝贝谈起《马语者》。
人类当中,有狗语者吗?

  暮色越来越浓。
黑夜降临的时候,贝贝的眸子越来越清晰。隐含的孤独的凄美,我心颤粟。

把贝贝的眼神揣在心里,思念,使我深深的孤独。


第五节


杜笙与温倩开始争吵。

彼此的新鲜感,皮肤轻触就热血沸腾的时候过去了,什么招式都使尽了,就算是我看着他们做爱,他们也兴味索然。

肉欲使人类头脑单纯,思想轻松。

人类有一个存在久远的错觉:总以为快感是来自肉体的。包括高潮。

人类干枯的时候,质问的常常是人的肉体器官。

一次失败的性行为,质疑的也是人的肉体器官。

杜笙与温倩,耗尽的不过是体液的积累,自然走向肉体终结。

男人和女人永远是两只相互取暖的豪猪,靠得太近,就会被对方刺疼,保持一定的距离,才会最平和与长久。
肉欲是蜜糖,一旦过量或不加稀释,便会迅速腻味。

人类全身软刺,一旦充满人类固有的自私、虚荣、妒忌,便如针尖一样锋利。他们的脖子上没有绳索,他们是自己的主宰,他们是自由的生命……而正是这些束缚他们——陷入无止境的迷惘与痛苦。


温倩愤而离去,门声“訇然”。

我暗自轻笑人类这种软弱的自白。

我与贝贝每次分离时的默默无语,如门轻掩般最具悲伤。

我担心门外面的温倩,走进了自己造就的炼狱;门内的杜笙,获得了痛苦的自由天堂。
这当然是以相爱为前提。

我的担心显然是狗屁。


第六节


南方的冬夜很凉。
冷月高高地悬挂苍穹,没有星星相伴。

杜笙连续几天晚归,我一直没见到亲爱的贝贝。

一个叫林燕的大四女生,从八百里外的地方逃学来看杜笙。

这是杜笙偶然网上“垂钓”得来的鱼。

林燕天生不喜欢狗,她骂我“狗东西”。我被关在阳台,软禁了三天。

他们重复了那些古老动作,也创造了新世纪的高难度动作。

要沉睡中的人唤醒沉睡中的人,是荒诞的。

人类变着法子取悦自己,使自己兴奋。他们越是这样,越是容易乏味。

林燕叫杜笙爸爸,杜笙也叫她女儿,体验虐待与受虐的另类刺激。

林燕那一双属于野豹的眼睛,在故意修剪得凌乱的头发里忽隐忽现。特别是她把头略略一低,让微含笑意的眼光以从下往上的角度直视,那是一支无法躲闪的利箭,杜笙只有等待毙命。


人类仅用三天时间,就把品砸一世的东西,玩个彻头彻尾,并立即味同嚼蜡。

无边月色,无尽清冷。
茫茫苍穹,我听到自己叹息。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风霜和苍凉。

月亮,越夜越亮。
夜色如水,世界象沉到了水底。


第七节


人类都在寻找纯正的优良品种,去与他们的母狗或者公狗交配。

科学的说法是:狗种改良。

我是杂种。
我到了发情的年龄。我仍是处子。

春天来了。
天空中飞舞着彩蝶,轻风中夹裹着花香。人们褪去了厚厚的毛衣,活动筋骨,呼吸着清爽的东风;姑娘们迫不急待穿上单薄的裙子,勇敢地露出了着肉色丝袜的小腿,踩着细细的高跟鞋跟蝴蝶媲美。

苏米两条修长的小腿,像贝贝那样轻巧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

她捧着我的脸,抓着我两只耳朵轻轻摇晃,一会儿看着我的眼睛,一会儿紧贴着我的脸,用她的头蹭着我的头。像贝贝那样。

我的鼻子往她头发里探。她的头发像贝贝的毛,柔柔的,淡淡的香味,微卷的小小波浪,在我眼前汹涌。

我快乐而迅速地舔了苏米的脸。杜笙哈哈大笑,苏米竟然羞红了脸。

苏米纤瘦的身材象柳条儿一样摇摆,她是个天生的舞者,像贝贝一样。
我经常恐吓苏米,喉咙里咕咕地叫,装出要咬她的样子。
苏米便躲到杜笙身后,也装出很害怕地求饶。我就围着杜笙追逐苏米,转得杜笙眼花缭乱。

杜笙是那堆灌木丛,苏米像贝贝一样疯狂。

“噢,洗澡罗!”最喜欢听苏米这样叫。我象听到号令一样立即冲向浴室。

我是苏米温柔的双手里的婴儿;我是苏米黑亮的眼睛里的宝贝;我是苏米轻快歌曲中的音符……

苏米懂我。
苏米是狗语者。

第八节


杜笙的车里居然有避孕套。

苏米翻找CD时发现的。
宽大的“VOLVO”轿车后排座,完全可以当床用。

苏米是真正爱杜笙的。
我从苏米的眼睛里看到了贝贝。

细心、温柔、可爱的苏米,应是让人呵护、疼爱的,谁忍心伤害她,谁就不是人,是狗!
象贝贝那么乖巧的女狗,谁忍心攻击她、咬她、弄脏她的毛,谁就不是狗,是人!

苏米的黑眼睛蒙着晶莹的泪水。
人类最痛苦的声音不是嚎淘大哭,而是苏米此刻的无声泪流。

最可恶的是杜笙竟如狗一样,反咬苏米一口,气急败坏地摔门喝酒去了。

我蹲在苏米身旁,为她黯自伤神。

苏米轻轻抱起了我,脸贴着我的脸,泪掉在我的身上。
她把头埋在我的长毛里,抽泣,狠命地耸动着双肩。

我忽然想起了贝贝。
我猛地从苏米身上跳下来,奔到门口,用尖利的爪子挠门,央求着苏米。
苏米将自己整理好,带我下了楼。

此际黄昏。

远远地看到贝贝那身光亮的棕色毛发。我抛下苏米,撒腿向贝贝奔跑过去。
贝贝今天系了狗绳。

我们亲热的摇尾,一遍又一遍地嗅着对方身上的气息。

我轻轻地咬贝贝的耳朵,脸蛋,我的前腿无意识地搭在了贝贝的身上。
贝贝温顺地迎合着我,咬我的脖子,舔我的鼻子,眼睛闪亮闪亮的。

我把鼻子伸进贝贝脖子的长毛里,做了一个长达五秒钟的深呼吸。我苏醒般冲动地转到贝贝身后,两条前腿都搭在贝贝的背上。

忽然我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脚,我被踹出几尺远。
贝贝的主人,那个扯着狗绳的中年女人辱骂道:“杂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贝贝不安地挣扎着想摆脱狗绳。

我却不能再靠近贝贝,我亲爱的贝贝,那一刻我真感觉自己真的狗都不如!

人渐渐围了过来。

初时我以为,是看我的笑话。但我发现人群簇拥着一条黑色的、高贵的短毛公狗而来。

牵狗的男人扬眉吐气,黑公狗也斗志昂扬,脖子上套的宽皮带使它显得无比威武。

人们围住了贝贝与黑公狗。

我猛然明白怎么回事了!我狂吠着向人群冲去,向贝贝冲去!可是我只是一只小小的京叭,我挨了无数次脚踢,呵斥、辱骂,最后,我只有在十米外的地方,团团乱转,发出痛苦的呜咽声。

苏米温柔轻轻地抱起了我,抚摸着我,用手指梳理我有些凌乱的长毛。
她把脸贴在我的脸上:“可怜的狗狗!”

我崩溃:可怜的贝贝!那只可恶的黑狗趴在了她的身上!


第九节
我是杂种。
京叭狗与狐狸狗杂交的种。
这个春天,我还是处子。
苏米给我唱完最后一支歌,走了。
贝贝已为人母:两只不同品种的纯种狗交配,她产下一群混色的杂种。

(12.12日凌晨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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