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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毒(HIV)的自白(原创)
来源:新华佗在线 作者:王化猛 发布时间:2007-02-22

 

  我的身世如何,爹娘没有告诉我,所以我也不知详情。反正我一直以来跟随病毒家族繁衍生息。据传我的先族可能依赖于非洲绿猴,还有说可能很久以前我已存在于某些少数、较孤立地区的人群中了。
  我没有一下子让人致命的能耐,所以,就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我长相奇丑,更没有人喜欢我而把我放到眼里。
  那是1981年6月5日,人类第一次注意到我的踪迹。首先披露了美国洛杉矶5例男性同性恋者患有卡氏肺囊虫肺炎。后又报告26例卡波济肉瘤患者。到了1983年,法国巴斯研究所的蒙塔尼尔教授第一次找到了我的真身,直到1986年7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发布公报,国际病毒学会才将我统一命名为HIV,人们习惯称我为艾滋病毒。
  谁都知道,人类是由30万个核甘酸组成遗传基因组的,细菌由几百万个,而我是由不到1万个组成的。假如人类20年算作一代的话,那我20分钟就可以复制一代,我进入细胞一出来就是几千几万,就像复印机复印一样快捷,固而人们把我的这个习性叫做病毒“复制”。
  我的遗传物质是一种叫做核糖核酸的单链RNA,一旦我具备了自身的生存环境,我在繁殖时就从来不受什么约束,无须校正,有人形容就像印了文字没有校稿,因此我就像一匹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谁也无法控制我的行动。我是自由的,是一匹放荡不羁的天马,可在人体内肆虐!
  我只有100~120nm那么大,我对人体的情感不用说了,因为我离开人体就不易生存。我对干燥敏感,,在此环境下只有10分钟的寿命。我怕高温,在56℃、30分钟加热后,就失去了活性。我怕消毒剂,一般如75%酒精、2.5%碘酊、次氯酸钠液等,均能使我晕头转向而被迅速灭活。可我十分耐寒,在零下75℃环境中还能存活3个月呢。紫外线?我可不怕那玩意儿,它对我的杀灭作用可是微乎其微。
  我进入人的身体后,首先进入血液,在血液里专门攻击一种重要的人体与外来病菌作战的斗士——淋巴细胞。虽然我本身不会致人于死命,可是人体的免疫系统一旦遭到我的破坏,各种微生物、寄生虫就会长驱直入,大约5-10年左右便使人发生严重的感染或癌症,甚至死亡。
  我的传播力可厉害了。据报道,截至2005年底,全球被我感染的有4030万人,中国被我感染的达到14.4089万人。
  人类有许多易感人群,易感人群就是高危人群,这部分人更易受到我的感染。在易感人群中,居于首位的是同性恋(主要是男性同性恋)者以及两性恋者。美国曾对最初3000例患者的统计,患者中有同性恋或两性恋者2140人,占患者总数的71.3%。全球绝大部分被我感染的都是由于性接触传播的,有统计为75%-85%。
    我可以存在于人体的精液、阴道的分泌液中,所以只要有我存在的一些性行为,也是传播的重要途径。1次侥幸没有感染,或者10次没有,但是,100次呢?至少有0.1%—1.0%的感染机会。我近来也出现了烦恼了,因为人类已经对我采取了许多措施,尽管有些措施无济于事,可是有些还是起到了作用的,如人们在极力推荐性活动时使用安全套,我都恨死人类了,想了这么一个有效的馊主意对付我。
  我可以在人类淋巴细胞中生存并进行繁殖,然后又从细胞中跑出来去侵犯新的细胞,所以血液是我的重要藏身之地,那些接触或接受被我逗留过的血及血制品,传播途径可想而知。我甚至可以这么说,输的血液中只要有我,那么受血的10人中会有9个半逃不脱我的手心。中国人比较特殊,中国感染者有将近2/3的人是由于1995年以前有偿非法献血导致的,可见我的血液传播之迅、之大。
  我也内心感激那些吸毒者,因为静脉注射毒品最容易引起我的传染,而吸毒者很容易接受经静脉注射毒品的吸毒方式。这么多年来,正是他们为我的蔓延创造了条件,至少每一次就有0.5%—1.0%的感染机会让我得逞。通过这个渠道,迄今加起来被我感染的,就占了整个感染的5%-10%。
  我的大家族兄弟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中,产妇的乳汁里是不含有乙型肝炎病毒的,可是我比它能耐,在被我感染的产妇乳汁中,我依然是无孔不在的,我胃口和野心很大,以便俟机进行他们的二代传播。通过怀孕的妇女在妊娠期间,或分娩过程中,或产后哺乳都可以直接将婴儿感染上对他们来说这个倒霉的我,可能至少有30%的婴孩被我击中。而被我感染了的婴儿,大多数会在5年内死亡。每当这个时候,我脸上都会在黑暗里掠过狰狞的一笑。
    还有,社会上的理发、美容的刀具、针具如不消毒或不严密消毒,也有可能在刮脸、穿耳、纹眉时将我传播过去。一些医疗意外、不慎操作的意外针刺也有0.3%的几率潜在呢。
    不过,人体的一些排泄物如汗液、唾液、尿液、泪液和粪便等都不含有或只含有极微少的艾滋病病毒,因此不会造成传播。那些在社交场合偶尔接触,诸如握手、公用设备或卫生间、一起进餐、打喷嚏、接吻、拥抱等等,我也是不屑一顾的。曾经有好事者研究推测,一次需要吞服被我感染的人的唾液20毫升,才有可能让我有染指吞服者的机会,让我通过这个渠道去发展自己的阵地,哪儿有可能呀,这不纯粹是为难我吗?!
  说起来都是笑话。那些叮咬人的蚊虫近年来可是为我背了黑锅。 其实我在它们体内不发育也不繁殖,都不能生存,如在2~3天内即可被蚊子消化、破坏而完全消失。蚊子在吸血前,先由唾液管吐出唾液,然后由食管吸入血液,而血液的吸入是单向的,吸入后不会再吐出。另外,蚊子嘴上残留的血液因其仅有0.00004毫升,要反复叮咬2800次后,才能让我有机会感染。想想这有可能吗?也不过是天方夜谈罢了。所以人们已经不再担心这些蚊虫会把我传给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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